張貼者 特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2-04-07 16:48:47 點閱:114
1.為表彰學校推動融合教育的創新措施,鼓勵具有創意思維且持續致力於創新教學、班級經營的優良教師,或從事特殊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個人或團隊,以建立教育優良典範,特訂定本表揚計畫。
2參加對象:本縣各級學校(含縣立高中、國中、國小、幼兒園)之特教教師(含代理)、普通班教師(含代理)、教師助理員、相關專業及服務人員(專業人員、教師助理員、學生助理員及司機)及團體。榮獲「彰化縣109年度特殊教育創新經營與優良人員大獎」各項金質獎之得主,不得再報名相同得獎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