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02-22 09:12:09 點閱:555
申請資格: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,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職(五專前三年)、國中(小)之在學子女,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https://www.tf4dr.org/Page?itemid=10&mid=37
時間:自112年2月10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