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3-11 14:08:03 點閱:48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45500093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 育計畫,為落實普及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,每年辦理旨揭 說明會,宣導學年度重要推動事項及補助計畫事宜,以鼓 勵國中小學生普遍學習及體驗,推廣本縣特色遊學課程, 培養學生自發、互動、共好之核心素養。
三、旨揭說明會資訊如下:
(一)時間:114年3月13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至11時。
(二)地點:中山國小火欽館。
(三)報名方式:請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,研習代 碼:4934708。
(四)欲申請本案戶外教育補助計畫學校,請務必派員全程參 加本場次說明會。
四、有關旨案計畫已調整收件及審查方式,請務必詳閱並鼓勵 所屬教師利用旨揭參考說明規劃,且三年內需有參加過戶 外風險管理相關研習,計畫補助摘要如下(餘未盡事宜將於 說明會補充):
(一)申請計畫期程: 1、線上填報:請至「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」 (https://teach.k12ea.gov.tw)線上申請,預計於114 年3月21日(星期五)開放填報。 2、本縣線上提報及紙本收件截止:114年4月2日(星期三) 止。
(二)計畫2-1、學校實施戶外教育: 1、申請對象為本縣非偏遠地區之縣立國中小。 2、依申請學校執行人數1至30人最高補助3萬元,31至88 人最高補助4萬5,000元,89人以上最高補助6萬元。
(三)計畫2-2、學校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: 1、申請對象為本縣縣立國中小。 2、每校補助最高35萬元,其中資本門經費以百分之四十為限,接受來訪學校參與路線之經費不得低於計畫經 費三分之一。 3、計畫應展現優質戶外教育特色遊學路線,具體規劃來 訪學校合作共學及安全風險管理機制。
(四)計畫2-3、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: 1、申請對象為本縣縣立國中小。 2、每案補助上限3萬元,每一校每學年度上限為4案。 3、請以師生為主體共同規劃課程,並視情況鼓勵(跨縣 市或同縣市跨越不同行政區)2日以上之跨區域住宿型 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。
五、惟本案事涉後續審查作業,逾時未完成線上提報、紙本資 料未寄達、申請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,計畫 申請重點整理如下:
(一)請於填報系統下載完整計畫書與經費申請表核章後,於 規定時間內將核章資料上傳並完成送出,並將電子檔 mail給本府承辦人員。
(二)另紙本資料請依申請學校文件檢核表檢附相關申請資料 (一式2份),並請於113年4月2日(星期三)前,逕寄(送) 達至彰化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收(地址:彰化市中 山路二段678號)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彰化縣114學年度戶 外教育申請計畫」。